【世界速看料】女子连续加班3天,为省时拿月饼当晚餐致半夜吐血,公司需要担责吗?
来源:封跃平律师     时间:2022-10-11 09:45:28

近日,湖北武汉,27岁的李女士,因近期工作繁忙,加班次数较多,连续三天加班都拿月饼当晚餐。她说此举是为了方便省时。没想到,到了第三天半夜,李女士腹痛难忍,还出现了呕吐症状,而且呕吐物里还有暗红色的物质。被吓坏了的李女士赶紧到当地医院就诊。医生通过胃镜检查发现,李女士患有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喉头性出血,且胃糜烂非常严重。

医生表示,如果不及时治疗,病人严重时可能导致胃穿孔、大出血,甚至发生紧急休克,危及生命。医生分析,李女士这次发病,很大程度与她连吃三天月饼有关。

面对这种情况,公司需要担责吗?


【资料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如果李女士是主动加班,但公司当时没有加以制止,如果在主动加班期间内受伤,也应当视为在加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受伤,可视为工伤。一般都是可以定义为工伤的,公司要担责任。

然而,到了第三天半夜,李女士腹痛难忍,应该可以认定为是在家,那么就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李女士的病症,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喉头性出血,且胃糜烂非常严重,医学上也很难认定为工伤导致。所以,劳动局也很难认定为工伤。

月饼只是导火索,究其根本还是长期加班。

成年人的健康危机,正在逐步逼近。活多钱少压力大,工作俨然成了一场锻炼人类毅力、对精神和肉体进行双重磨练的项目。小品《四十而已》里那句白天上班搞业务,晚上下班开出租,周六周日送快递,过年过节偷着哭,真的是当年拼搏之人的真实写照,但我们很难改变社会,既然无法改变社会,那至少请对自己好一点,少吃外卖,远离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至少,首先不要自我淘汰。

这个世界,有996、有房贷车贷,有.......

它们不那么友好,所以就一定请我们,对自己温柔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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