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起成员(东方神起为什么解散)
来源:车百科     时间:2023-08-18 15:27:53

东方神起成员,东方神起为什么解散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资料图】

1、这是事实啊!! 神起 SM公司的 李秀满是SM公司老总 昌珉 在中 允浩 俊秀 有天都被SM老总叫人打过的 有一次音乐会 好像是允浩带着伤上场的 为什么说有天承载着很大的压力?被打的压力 其实压力最大的是队长允浩和在中了 这两个最大 常被打 每天睡觉只有3-4个小时 1年1周的假日因为李秀满为了搞红一个女明星,於是想让昌珉和她传绯闻,昌珉一万个不愿意,於是李秀满很生气,就叫人来打昌珉,还在一旁说只要不打死就可以了。

2、昌珉回到宿舍里,其他四个成员正好也在,在中看到可怜的昌珉被打成那样差点就哭了。

3、还有一次李秀满让昌珉连续工作三天三夜不让他休息,在第二天昌珉发烧到38度多,倔强的昌珉怕其他人担心就没说。

4、就是这个样子李秀满还要让昌珉表演,第三天工作完後昌珉就昏倒了。

5、昌珉才多大啊!?其他四人都哭了,说昌珉不该那麼小就进演艺圈。

6、其实最常被打的不是昌珉,而是允浩和在中他们,因为有一次李秀满把他们打得太凶了,昌珉跪下来哭著求他不要打哥哥们了---。

7、 还有一个就是,在04年的一个歌谣赏上,秘奇有天在台上哭了,结果在后台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8、但是被我们万叔看到了,他就马上找到了神起的另外几个人,说这是大家一定要配在有天身边。

9、看来当年DD的事情对万万的影响不小呀。

10、 昌珉曾经说过,之所以被打和经常下跪,也是为哥哥们求情。

11、还有LSM想踢一个成员在中出神起他就坚定态度,“不可以这样,否则我也离开。

12、” 大家应该看到演唱会的时候 他们都有黑眼圈我记得 李秀满给他们的政策是强调 甲方=SM 乙方=神起 第2条 (和约期间) 1. 本和约期限为从2003. 6. 30到首张专辑发行后的第10年结束.(注释:这一条款已于2004年1月12日修改为了首张专辑发行后的第13年.) 2.由于乙方(神起)自身的原因无法正常活动,和约期间自动延长. 第3条(管理的转让) 1. 乙方所有的与放送出演及国内活动相关的管理都均有甲方(SM)进行. ... 第9条(利润分配-唱片) 1. 乙方作为歌手发表唱片,如果单一专辑销量(除开退货)超过50万张, 在下一张专辑发售时五人总共能得到5000万元, 超过100万张总共能得到1亿.(但单曲唱片50万张以上五人总共收入2500万元, 100万张以上5000万元.) 但,乙方在缔约后作为组合成员单独活动,收入也按人数进行分配. 2.第1条中提到的乙方的正规专辑收入,甲方如果将其第2次制作和编辑(LIVE唱片,BEST唱片,剪辑唱片,其他合辑等)的收入均归甲方所有. 3.网上及有无线网络的音源流通(包括MP3和数码音乐文件的流通)以及海外市场的公演门票和唱片的收入将有10%给乙方.(乙方如为组合,分配方式请参照第9条第1款) 4.应甲方要求,乙方出演由甲方制作的网络放送,而网络放送是为了替乙方宣传的话,乙方将没有出演费. 第10条(收入分配-放送,活动,广告,肖像权等) 1. 所有固定放送媒体的出演费的40%归甲方所有. 2. 固定出演以外的作为嘉宾和歌手出演的放送出演费全额充抵甲方的宣传进行费. 3. 演艺活动发生的所有收入(9,10条1, 2款除外) ,除去累计的所有运营费的纯收入的50%归甲方所有.但组合纯收入的40%归甲方所有, 乙方个人活动的收入按以下标准分配.(两人组活动 30%, 三人20%, 4人15%, 5人12%, 6人10%) ... 第11条(违约和损害赔偿) ... 2. 损害赔偿以总投资额度为标准计算(包括唱片制作费及以任何形式支付使用的各种费用的三倍,剩余和约期间内预定的收益金的三倍,以及共计1亿元的用做其他用途使用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注释:2007.12通过和约附件修改为投资金的3倍,预定收益的2倍.) 3.如欲解约,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也要遵守第11条第2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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