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不知道住址怎么起诉?
来源:民企网     时间:2023-05-10 14:29:40

房屋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房屋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1、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2、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知道住址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具体住址的,可以直接写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如果法院受理后,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传票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等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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