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近10万元后“变了脸”,商家拒绝退款申请是否合规?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22-03-03 14:10:02

充值时好言好语,要退款却千难万难。日,网友刘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她在江夏一家健身房花费2900多元办理了会员卡后,先后充值了99800元购买私教课。最,她因故打算退款,对方却“变了脸”,称要扣除45%手续费。

日前,湖北省消委发布提示,提到预付式消费金额有上限,商家不得违规收取。充值10万是否达到上限,商家拒绝消费者退款申请是否合规?对此,长江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想退费对方变了脸

刘女士家住江夏欧亚达广场附,去年上半年,该商场内开了一家“任意健身会所”。她恰巧有健身塑造形体的打算,发现这家健身房是连锁品牌,在武汉有多家门店,便花费2900多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

去年6月,刘女士在健身过程中,一直有该店的教练向她推销私教课程。禁不住软磨硬泡,从6月到10月,刘女士先后多次充值办理了私教课,充值金额从几千到2万多元不等。

期,刘女士打算出国留学,考虑到健身卡内余额较多,便向健身房提出退掉剩余课程,没想到却遭到了冷漠推脱。

“找了他们很多次,一直以各种各样理由推脱。”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算了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充值了99800多元,除去已使用课程,还剩约8万元余额。她多次通过微信或上门与健身房协调,对方一直不同意退费。

无奈,刘女士求助市场监管部门,江夏区大桥市场监管所介入协调后,该健身房同意退费,但却要求扣除45%的服务手续费约4万元作为补偿。

“办卡时好言好语,想退卡却遭万般刁难,全都变了脸,感觉被他们忽悠了。”刘女士说,她与健身房签订的购买私教协议中,约定退费要扣除30%服务手续费。她咨询律师得知,这已经涉嫌“霸王条款”,45%的手续费更加不合理。目前,她正准备起诉该健身房。

■管理法规尚需完善

日前,湖北省消委发布消费提示,提到消费者享有预付消费退款、转卡、延期的权利。预付式消费金额有上限,商家不得违规收取。根据相关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为何还会出现金额10万元的预付消费?3月1日中午,记者联系到该健身房负责人刘先生。他称,会员充值多少是完全自愿的,刘女士办理会员卡、购买私教课都签订有合同,且部分费用也已经发放给教练,所以退卡要扣除部分费用。

记者注意到,此前也有网友就该健身房退费事宜进行投诉。大桥市场监管所曾回复:针对该健身会所会员退卡问题,我单位已多次约谈被诉人,均未得到有效处理,建议投诉人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从江夏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要求对预付消费进行退款、转卡、延长余额使用期限的,经营者不得无故拖延不予办理。但具体如何退费,需要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有预付卡消费限额相关规定,但体育健身行业并不在该规定范围内。通常,市场监管部门遇到此类消费纠纷,会帮助消费者进行协调,如协调难以达成一致,则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预付消费要理

记者查询发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开展预付卡业务的,要按照规定要求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居民服务业范围不包含体育健身,所以,该行业不在商务部门管理范围内。同时,体育健身行业的会员卡和私教课程等是一种预付消费,但实际不属于商业预付卡范畴。

该负责人提醒,在进行预付消费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实际需要,积极查询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仔细查看辨别消费协议或合同条款,尤其注意保障自身退费权利,保留好合同、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如消费者遇到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反映投诉。

■建议出台细则加强监管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体育健身因准入门槛较低、预付监管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年来成为预付消费纠纷发生的高风险区。目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对此进行了地方立法实践,国家商务部也在就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趋势是扩大对预付消费的管理范围。

对此,武汉市政协委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戴璐建议,尽快制定《武汉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条例》。戴璐表示,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还是《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规定,对于健身卡、洗车卡、美容卡等预付卡发行行为到底由谁管理并没有予以明确。现阶段,对于体育健身等预付消费纠纷高发的行业缺乏有效监管。

“预付消费监管不能等。”戴璐提议,武汉市应明确牵头部门,多部门联合,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细则,规范预付消费经营秩序,营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本报正征集“3·15”维权线索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城市留言板已启动“你消费,我护航”——“3·15”维权特别行动,征集“3·15”维权线索,瞄准网购、卖场、快速消费、餐饮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与广大消费者一起拒绝消费套路,促进消费公。您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过“大数据杀熟”或其他消费不公,可通过大武汉客户端进入“城市留言板”留言,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留言时请注明“3·15”)。(记者孙笑天)

关键词: 预付式消费 金额有上限 拒绝退款申请 任意健身会所 涉嫌霸王条款